公告日期:2023-08-31
公告编号:2023-087
证券代码:835342 证券简称:鑫众科技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辅导备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进行上市辅导情况
(一)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与华福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辅导机构”)签订了《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
(二)提交辅导备案申请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以下简称“辽
宁证监局”)报送了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华福证券。(三)辅导备案材料受理
2023 年 1 月 16 日,辽宁证监局受理了公司报送的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的辅导备案材料;2023 年 1 月 16 日,辽宁证监局同意备案。公司进入辅导阶段,辅
导期自 2023 年 1 月 16 日开始计算,辅导机构为华福证券。
(四)终止或撤回辅导备案
现因公司调整上市计划,公司与华福证券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友好协商,双方同意解除《辅导协议》。双方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签署《华福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与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之终止协议》,华福证券向辽宁证监局报送了终止辅导备案的申请材料。
辽宁证监局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确认公司终止辅导的申请。
二、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公告编号:2023-087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之终止协议》。
辽宁鑫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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