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08
公告编号:2021-013
证券代码:835343 证券简称:艾美森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之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
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厦门艾美森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76047682U
承诺主体名称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叶顺生先生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
承诺有效期
牌公告之日后 5 天届满日
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公司股
承诺履行期限
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3 个月内
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公司股
承诺结束日期
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3 个月届满日
公告编号:2021-013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叶顺生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3 个月内,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1、回购相对人:
本承诺的回购相对人为截至 2021 年 3 月 8 日,对公司终止挂牌事宜尚未表
态或在考虑中,以及尚未取得联系的股东: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腾波。
2、回购请求方式:
回购相对人需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3、回购价格、回购数量
1)、回购价格按照按回购相对人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异议股东持股期间涉及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将作相应调整)确定,成本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即 2019 年期末)的每股净资产的,按公司 2019 年期末每股净资产 2.59
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
2)、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2 月 18 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4、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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