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7
公告编号:2023-052
证券代码:835409 证券简称:佰惠生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内蒙古佰惠生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商都县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乌环罚 09〔2023〕1-001 号】;《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商都佰惠生糖业有限公司下达文书中处罚数额更正说明》。
收到日期:2023 年 7 月 13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13 日
作出主体:其他 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商都县分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2、罚款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商都佰惠生糖业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商都佰惠生糖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3-052
公司全资子公司商都佰惠生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都佰惠生”)污水用于林地灌溉建设项目污水回用池(院外蓄水池)的蓄水经过配套的管道排入小海子镇二道洼村林地,经第三方检测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气超标。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处罚如下:
1、责令商都佰惠生立即启动自备污水处理站,有效处理污水回用池(院外蓄水池)的蓄水,确保达标排放;
2、对商都佰惠生作出罚款人民币 80 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缴纳罚款。
公司以后将引以为鉴,加强内部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商都县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乌环罚 09〔2023〕1-001 号)
(二)《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商都佰惠生糖业有限公司下达文书中处罚数额更正说明》
内蒙古佰惠生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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