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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29 16:58:42 股吧网页版
百隆股份: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29


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835441 证券简称:百隆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大连佳秀百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

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大连佳秀百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开展情况及所处的行业发展状况,为了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营运成本,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议案将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充分保护公司针对终止挂牌事项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出席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东和出席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但未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票赞成的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琼承诺: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证异议股东合法权益。

二、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东或出席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1-012

5.不存在本次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因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

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请求回购股份数量以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对提出股份回购需求的异议股东的股份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等股份时的原始成本确定,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回购数量上限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东持股数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申请回购的有效期限

申请回购期限: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异议股东须在上
述有效期内将回购书面申请文件快递(以快递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或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直接送至公司。若因异议股东在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回购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异议股东股份回购义务。请尽快与公司联系。

五、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工业配套园

联系人: 赵雪莲

电话:0411-39336705

邮箱:446330029@qq.com

七、特别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异议股东,请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并尽快与公司联系股份回购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2

大连佳秀百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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