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恒玖时利应急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等有关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江西恒玖时利应急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玖时利”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对恒玖时利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编制了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公司完成了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募集资金金额为
15,000,000.00 元,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议案,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本次定向股票发行对象为 2 名,均为公司在册股东。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0,000 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000 元。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取得《关于对江西恒玖时利电传动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4111 号)。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上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认购结果公告》,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对象已在规定的时
间内将认购款汇至公司指定认缴账户,认购款合计 15,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
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 6-10002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
披露了《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
并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份登记确认书。
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定情况
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经 2016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九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
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西恒玖时利电传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经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发行人在认购结束后,公司与光大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的全资子公司新余博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光大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的全资子公司赣州恒玖电气有限公司、光大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的全资子公司新余浩瀚装备有限公司、光大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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