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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6 21:18:04 股吧网页版
神角智能: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835474 证券简称:神角智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神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474 神角智能 2023 年 5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凯泰律师事务所任海全、何可律师。
(七)会议地点

广西省南宁市西乡塘区亿鼎安吉商业广场 4 号楼 1113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做出总体要求和安排。(二)审议《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2 年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根据 2022 年审计报告结果,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2 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对 2023 年工作进行了框架性安排,拟定了《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公司长远发展考虑,结合公司 2022 年年度经营业绩及日后发展规划,公司拟定 2022 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相关要求编写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2)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3)。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为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贯性,公司拟续聘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
额为-162,162,252.85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 154,00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九)审议《关于公司终止收购海南九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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