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3
ST 哥仑步
NEEQ : 835494
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半年度报告
2020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6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 8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12
第五节 股份变动和融资 ...... 15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19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 21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 9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董事沈琼、陈瑜、李德康、李微及监事黄沐荣、陈宇、何莹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无法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 √是 □否
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审计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的理由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沈琼、陈瑜、李微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目前公司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增选新董事。公司在职董事、监事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会议召开最低人数,公司无法召开董事会、监事会。目前公司在破产清算中,法院已指定福建海山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的破产管理人。本报告经破产管理人批准报出。董事沈琼、陈瑜、李德康、李微及监事黄沐荣、陈宇、何莹对半年度报告内容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及破产管理人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 列示未出席董事会的董事姓名及未出席的理由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沈琼、陈瑜、李微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目前公司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增选新董事。鉴于目前公司在职董事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会议召开最低人数,公司无法召开董事会,潘宇涵、沈琼、陈瑜、李德康、李微均未出席。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已指定福建海山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的管理人。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2019 年 12 月 30 日,管理人收到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民事
1、破产清算风险 裁定书》(2017)闽 0105 破 4 号之四,根据该裁定,法院终止
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宣告福建哥仑步
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否
本期重大风险因素分析: 2019 年 12 月 30 日,管理人收到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民事
裁定书》(2017)闽 0105 破 4 号之四,根据该裁定,法院终止
福建哥仑步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宣告福建哥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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