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13 16:57:18 股吧网页版
视野股份: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3



证券代码:835495 证券简称:视野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新视野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北京新视野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野股份”或“公司”) 拟将控股子公司云南悦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悦程”)的 51% 股权转让给白云龙,视野股份与白云龙约定其他债务免除的情况下,转让云南 悦程 51%股权价格为人民币 27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万元),本次股权 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云南悦程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公 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 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 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第四十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

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 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 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 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 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 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中兴华审字(2023)第 013949 号),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27,615,108.83 元,净资产额为 1,359,251.95 元。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云南悦程国际旅行社有

限公司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 016158 号)

云南悦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3,845,663.86 元,净资产为- 14,747,099.26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 总额的比例为 13.93%,占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084.94%, 本次出售股权导致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云南悦程控制权。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白云龙持有云南悦程 49%股权同时担任云南悦程高管。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出

售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白云龙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三环金色交响家园花语 1 栋 5 单元 102 号

关联关系:白云龙持有 800,000 股视野股份的股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云南悦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