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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30 21:09:55 股吧网页版
宏祥新材:华创证券关于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30


华创证券

关于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创证券作为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其他(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 是

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 公司治理 其他(公司存货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审 是

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 其他 主办券商对其 2021 年年度报告无法充分 是

履行事前审查义务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审计机构”)在审计中发现,宏祥新材料在公司存货的管理上存在很大的问题,存货种类繁多,存放时杂乱无章,审计机构的盘点人员在存货监盘时难以获取确切的存货数量信
息,2021 年 12 月 31 日宏祥新材料未审财务报表存货账面余额 334,376,909.96
元,占资产总额 669,795,911.15 元的 49.92%,对财务报报表影响重大。

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主办券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多次提醒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按相关要求完成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提交主办券商事前审查后披露。但公司未在主办券商要求的时间内提交 2021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未能给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审查时间,因此主办券商审查人员无法充分履行对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的事前审查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暂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暂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多次要求公司加强规范治理,完善内部控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持续经营能力,并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关注公司存在的上述事项,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华创证券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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