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华创证券关于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创证券作为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导致公司无法按时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宏祥新材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如公司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4 月最后一个转让日)仍未能按时披
露《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5 月第一个转让日被暂停转让。
如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方式:
主办券商联系人:杨晋逸
主办券商联系方式:0755-88309300
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同华
联系电话:0534-8323220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华创证券
2023 年 4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