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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6-30 16:32:24 股吧网页版
宏祥新材:华创证券关于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30



华创证券

关于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创证券作为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是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公司治理 其他(公司往来款项余额及坏账准备无 是

法获取充分审计证据)

3 公司治理 其他(公司存货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是

4 其他 主办券商对其 2022 年年度报告无法充分 是

履行事前审查义务

5 其他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无 是

法表示意见”,其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

警示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出具了尤

振审字[2023]第 0527 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为:

“(1)往来款项余额及坏账准备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宏祥新材料公司应收账款原值 220,312,764.88

元、预付账款原值 19,758,032.91 元、其他应收款原值 15,836,737.28 元、应付账款原值 61,157,376.78 元、其他应付款原值 100,959,555.86 元、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余额 56,923,275.60 元,我们虽然对公司往来款项及交易设计并执行了函证、检查等程序,但因部分函证无法发出,已发出函证的回函率低等情形,也无法实施其他替代程序,我们无法对上述往来款项及交易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及无法判断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的准确性。

(2)存货的完整性和计价的准确性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宏 祥 新 材 料 未 审 财 务 报 表 存 货 账 面 余 额

265,448,340.94 元,占资产总额 602,984,827.65 元的 44.24%。由于宏祥新材料公司存货种类繁多,存放时杂乱无章,我们的盘点人员在存货监盘时难以获取确切的存货数量信息,我们未能对存货实施监盘程序,也未能实施其他替代程序,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实存货余额的存在性和准确性。”

2、主办券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多次提醒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按相关要求完成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提交主办券商事前审查后披露。但公司未在主办券商要求的时间内提交 2022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前审查文件,未能给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审查时间,因此主办券商审查人员无法充分履行对宏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事前审查义务。

3、宏祥新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其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出具了尤振

审字[2023]第 0527 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相关规定,“第二十三条 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对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加注标识并公告:(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宏祥新材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风险警示。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可能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暂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相关风险事项可能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暂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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