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10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835534 证券简称:七洲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七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审计机构更正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 5 月 20 日
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确定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为吴建初、谢平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麦丹扬。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二、本次更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原因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更正广东七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函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我们)作为贵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委派吴建初、谢平辉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委派王曙晖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2021 年度质量复核人员亦
为王曙晖)。由于双方沟通不够充分,导致贵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告中将项
目质量复核人员披露为麦丹扬,为此我们提请贵公司更正前述公告中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
鉴于上述函件内容,公司须更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信息。
三、更正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曙晖于 199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 3 月开始
公告编号:2023-001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50 家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曙晖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本次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更正信息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更正广东七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
广东七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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