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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16:02:10 股吧网页版
瑞兴医药:总经理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835553 证券简称:瑞兴医药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瑞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广东瑞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瑞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瑞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瑞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科研、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二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总监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任一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离职,公司解除其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明。董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候选人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提名人应当撤销。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审议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五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一百零六条(四)~(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总经理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辞职自辞职报告送
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公司应当自相关决议通过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将最新资料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2个交易日内签署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报备。

第三章 总经理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总经理决定: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未达30%;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未达30%,或者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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