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07
证券代码:835578 证券简称:安科兴业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北京安科兴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二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第四十二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 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
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 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 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
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 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 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
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 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 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 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
会提出请求。 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 应在收到请求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
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 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
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
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 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 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 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
自行召集和主持。 自行召集和主持。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前,召集股
东大会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第四十四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 第四十四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 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
予配合。 予配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十八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 第四十八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 20 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 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通知各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
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第四十九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第四十九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内容: 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和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和
会议期限,会议召集人; 会议期限,会议召集人;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案; 案;
(三)以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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