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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5
证券代码:835579 证券简称: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6
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职权应与发挥公司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相结合。董事会决议事项如涉及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时,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用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九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条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章程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就公司发生的交易,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为:
(一)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
1.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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