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06
关于对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073 号
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 创达)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可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为 0 元,归母净利润为-1,187,698.64元,近五年持续亏损;期末总资产账面余额 23,050.40 元,负债账面余额 3,580,395.47 元,净资产账面余额为-3,534,983.56 元。你公司员
工人数 6 人,其中行政人员 4 人,财务人员 2 人,无生产人员。
根据年报,你公司因存在两项已决诉讼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你公司及子公司杭州若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入失信名单,你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 5,788.05 元,其中非受限资金仅1,026.59 元。根据报表附注,你公司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基本户因与张丽丽民间借贷纠纷,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人民法院冻
结,账户期末余额 4,225.51 元;子公司杭州若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银行秋涛支行基本户因长期未使用而被冻结,账户期末余额 401.24元。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对你公司 2021 年年报出具否定意见,认为你公司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内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在业务停滞、持续亏损、资不抵债、面临重大诉讼、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
况下,你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是否丧失相关业务资质,是否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说明你公司为改善相关情况已经开展的实质性措施及效果;
(2)补充说明你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的合理性及会计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要求。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6 月 20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2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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