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按期
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杭州创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创达”)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ST 创达未能按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预约 2022 年年
度报告披露时间,公司正处于破产清算流程,尚未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预计公司无法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含当日)前披露 2022 年
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 ST 创达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了对 ST 创达的持续督导义务,提醒该公司
在规定的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若 ST 创达无法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含当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出现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且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其 股票挂牌,ST 创达将存在终止挂牌风险。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王律师
联系电话:13185080287
联系人:持续督导专员
联系方式:0571-86950252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