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35679 证券简称:日新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将 2023 年度公司预计拟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客观、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必要、合理的交易行为,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公告编号:2023-012
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开资料和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公司此次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其聘请方式、程序及其从业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拟向黄石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黄石金能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黄石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黄石金能光伏有限公司(简称“黄石金能”)拟向黄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我们认为公司为黄石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本次担保提供同等金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是合理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担保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融资的信用额度,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我们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秀萍、张开华、王典洪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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