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7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5705 证券简称:ST 睿易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睿易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劳动仲裁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于公司劳动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1 年 11 月 23 日
仲裁受理日期:2021 年 11 月 23 日
仲裁机构的名称:镇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仲裁机构的所在地:宁波市
二、 有关重大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周某等 11 名员工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周某等 11 人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二) 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睿易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邵建宇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张磊、无
(三) 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由于国家双减政策影响,公司现有经营模式无法继续开展,经营陷入困难;同时,受新冠疫情影响等原因导致公司资金极度紧张,未能按期支付周某等 11名员工 2021 年部分月份的工资及报销款,合计 446,804.23 元。
(四) 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公告编号:2022-013
周某等 11 名员工部分月份工资 318,904.73 元、报销款及补偿金 127,899.50
元,合计 446,804.23 元。
(五) 案件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仲裁申请人的仲裁要求镇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做出裁决,要求公司支付申请人要求的金额。
三、 仲裁裁决的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收到镇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委员会在
2021 年 12 月 23 日作出的浙甬镇海劳人仲案(2021)494 号、507 号、508 号、
509 号、514 号、527 号、540 号、542 号、544 号、546 号、549 号仲裁决定
书,仲裁如下:睿易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周某等 11 人支付工资及报销款共计 446,804.23 元。
针对上述仲裁决定,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公司正努力筹措资金,履行支付义务。
四、 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 本次仲裁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受新冠疫情及国家双减政策影响经营业绩持续大幅下滑,在行业新政策影响下公司现有商业模式无法持续,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经营陷入困难。
(二) 本次仲裁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 2021 年度仲裁涉及金额共计 446,804.23 元(44.68 万元),公司经营陷
入困难后资金极度紧张,对公司财务方面造成重大影响。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经营陷入困难的同时,宁波及北京办公室陆续由于疫情封控导致未收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的法律文书快递,同时公司员工大量离职导致人手紧张,未能及时披露劳动仲裁相关公告,公司诚恳致歉。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市镇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判决书》。
公告编号:2022-013
睿易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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