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1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35725 证券简称:莱美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莱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 2022 年度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2022 年,公司出于日常生产需要,预计向长兴新城环保有限公司购买蒸汽,全年共计金额人民币 13,000,000.00 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幼明持有长兴新城环保有限公司 20%股权。
但 2022 年全年实际发生金额人民币 16,382,380.00 元,超出预计金额人民币
3,382,380.00 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本次超出预计金额
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蒋幼明、蒋亚芳、蒋志新、蒋立新对本次议案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长兴新城环保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15
住所:浙江省长兴县夹浦轻纺工业园区
注册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夹浦轻纺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2500 万
主营业务:环保审查意见表,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和开发利用,垃圾再生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以上均除前置审批项目);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环保设备和产品的销售;垃圾发电(供电属并网供电,详见《并网协议》),供热。(凡涉及国家许可证或资质证管理的,凭证经营)
法定代表人:周利方
控股股东:周利方
实际控制人:周利方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幼明持有长兴新城环保有限公司 20%股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向长兴新城环保有限公司购买蒸汽遵循市场定价、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侵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业,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的议案》,该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出于日常生产需要,预计向长兴新城环保有限公司购买蒸汽,全年共计金额人民币
13,000,000.00 元。但 2022 年全年实际发生金额人民币 16,382,380.00 元,超出预
公告编号:2023-015
计金额人民币 3,382,380.00 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生产活动需要使用蒸汽,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是合理、必要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和自愿的原则。不存在经营风险。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莱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莱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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