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3-12 18:20:15 股吧网页版
互联在线: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更正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12



证券代码:835727 证券简称:互联在线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互联在线云计算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更正

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2101

首席合伙人:杨步湘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6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1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5 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0,363.34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7,668.87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0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无 无 无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无 无 无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0 万元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0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804.52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 万元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 2020 年 7 月 15 日已购买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 5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执行良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凌永平,2002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7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8 月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共 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黎志国,2018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 11 月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共 0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谌友良,199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9月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 50 家。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定期自查避免产生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 14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4 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 1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5 万元。

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5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