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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8-17 19:06:51 股吧网页版
奕通信息: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8-17


证券代码:835762 证券简称:奕通信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奕通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奕通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1 票;弃
权票数为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以下为公司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自公司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全部废止:

奕通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奕通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要关注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独立于所受聘的公司及该公司主要股东。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当发生对身份独立性构成影响的情形时,独立董事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进行消除,无法符合独立性条件的,应当提出辞职。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的履行其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四条 拟任独立董事在首次受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前,原则上至少参加一次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相关机构组织的任职培训。在首次受聘后的两年内,建议至少每年参加一次后续培训。此后,应当至少每两年参加一次后续培训。

培训后,独立董事应当能够充分了解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上市公司运作的法律框架,独立董事的职责与责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关联交易监管等具体规则,具备内控与风险防范意识和基本的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能力。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二)符合《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为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已在五家以上(含五家)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十)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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