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29
证券代码:835773 证券简称:纵横科技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东方纵横科技股份有限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股东、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公司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以下简称“《监督办法》”)、《全国中小 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简称“《业务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监管指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监督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
务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之一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第二条之一 删除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纵横公司党支部,
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国共产党东方电子集团
有限公司委员会。
第二条之二 党支部领导班子根据《中国共产 第二条之二 删除
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条
例(试行)》等规定,按照管理权限配备。党
支部支委会成员为 3 人,设支部书记 1 人、
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 1 人,宣传委员 1 人。
第二条之三 按照有关规定逐级设立党的基 第二条之三 删除
层组织,建立健全党务工作机构,配备党务
工作人员。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
要条件,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公司党组
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定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二条之四 公司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 第二条之四 删除
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
公司重大事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公司
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
理层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主要职
责是:(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
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
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始终在政治立
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
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彻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证党中央
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公司贯
彻落实;推动公司担负职责使命,聚焦主责
主业,服务国家和全市重大战略,全面履行
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三)研究
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四)
加强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领
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五)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
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
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六)加强公司党的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
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七)加强基层党组织
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积
极投身公司改革发展;(八)领导公司意识形
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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