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5 18:54:13 股吧网页版
科力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35792 证券简称:科力特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四川科力特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四川科力特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科力特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投资互动关系,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科力特
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

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

则。公司应当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
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
导。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
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公平、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二)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
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四)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
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五)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
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三)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四)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时应遵循《公司法》、《证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
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
的内幕交易。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
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六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八条 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二)股东大会;

(三)公司网站;

(四)一对一沟通;

(五)电子邮件、电话、微信;

(六)现场参观;

(七)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

(八)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其他事件与任何机构和个
人进行沟通的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的方式。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
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第九条 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公司应及时向投资

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