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1
公告编号:2023-036
证券代码:835800 证券简称:万联城服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股权激励)(公告编号:2023-028)。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9,501,453减少为69,001,453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69,501,453元减少为人民币69,001,453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按照原债权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将于2023年5月12日通知债权人,并于2023年5月12日在报纸《每日商报》上刊登《减资公告》。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5月12日-2023年6月25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68号403室
公司联系人:张蓉 联系电话:010-84086117-207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书面申请、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公告编号:2023-036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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