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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09 16:08:27 股吧网页版
万联城服: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更正后)[2022-054]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09


公告编号:2023-054

证券代码:835800 证券简称:万联城服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10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修订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
告》(股权激励)(修订版)(更正后)》(公告编号:2023-044)。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9,501,453减少为68,977,453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69,501,453元减少为人民币68,977,453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上述权利
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按照原债权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通知债权人,并于2023年11月3日在报纸《科技金融时报》上刊登《减资公告》。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11月3日-2023年12月17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13:00-
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68号403室

公告编号:2023-054

公司联系人:张蓉 联系电话:010-84086117-207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书面申请、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
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万联城市服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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