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伊普诺康”、“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作为公司的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及《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的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晓辉
设立日期:2012 年 3 月 6 日
整体变更日期:2015 年 8 月 28 日
挂牌日期:2016 年 2 月 5 日
注册资本:3,422.8085 万元
住 所:合肥市包河区兰州路 659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91434897R
董事会秘书:叶超
电 话:0551-65997535
电子信箱:zqb@epnk.com
所属行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C27)
经营范围:体外诊断试剂及临床检验仪器的生产、研发、销售;销售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含 I,II,III类)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含 I,II,III 类)、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生物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设备租赁;医疗器械的运输;医院检验科、体检中心的委托管理业务;承办海运、空运、陆运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代理报关、报检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元证券委派葛自哲、吕涛、王健翔、丁东、王红阳、张昊然、陈伟妍组成伊普诺康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其中葛自哲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负责协调辅导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本辅导期内,由于工作安排调整等原因,赵佶阳不再担任辅导小组成员;除上述辅导人员变动之外,其他辅导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3 年 4 月至 2023 年 6 月(第二季度)。辅导工作小组采
取电话沟通、指导自学、咨询解答相结合的形式,对辅导对象进行关于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各方面上市相关法规、制度的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与辅导对象沟通,传达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等与资本市场相关的改革及动态,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最新的监管政策和规范运作要求;同时,辅导工作小组还对公司治理、独立性、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持续的跟踪核查。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目前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上述证券服务机构能够较好地根据辅导计划配合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对象在本期辅导期间的重要变动
(一)本期辅导期间内,公司的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动。
(二)本期辅导期间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在本期辅导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的变动具体如下:
2023 年 4 月 26 日,许亮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并在辞职后继续担任财务负
责人职务;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命的议案》,任命叶超为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在本期辅导期间,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未发生变化。
2、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董事:蔡晓辉(董事长)、吴泽东、庄庆华、张金东、江强、王浩、刘斌(独立董事)、姚王信(独立董事)。
监事:廖爱平(监事会主席)、周波、商雄杰(职工代表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吴泽东(总经理)、庄庆华(副总经理)、江强(副总经理)、王浩(副总经理)、许亮(财务负责人)、叶超(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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