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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21:22:04 股吧网页版
百甲科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的主要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覆盖公司的各项经营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公司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和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效率和经营效果。

4、适应性原则: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应当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公司经营规模、各种业务范围、市场竞争情况和各种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发生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合理的成本来实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有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煤汉泰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徐州中煤汉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徐州中煤(宁夏)钢结构建设有限公司、宁夏汉泰现代建筑产业有限公司、安徽百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百甲盛世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中煤百甲重钢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百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徐州恒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成本费用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具体内容如下: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1)制定了《股东大会制度》,对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召开、表决等工作程序作出明确规定。该制度的制定并能够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大会依制度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
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召集、召开等作出明确规定。这些制度的制定并有效执行,能保证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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