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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2 19:38:25 股吧网页版
百甲科技: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2


证券代码:835857 证券简称:百甲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4 年 5 月 10 日,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布了《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一、 股份回购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4
年 8 月 9 日对公司股票进行了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534,009 股,使用资金总
额 1,659,782.94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本次股份回购计划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计划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披露的《徐州中煤百
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和 2024 年 5 月 10 日披露的《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 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结果

1、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股价在一定期限内高于基准价格;

(3)已达到预计的回购数量或增持数量;

(4)资金使用完毕。

2、公司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具体情形

根据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本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71.2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
的回购规模下限。

3、本次回购的实际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4 年 5 月 9 日开始,至 2024 年 8 月 9 日结束,实际
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71.2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在本次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股份方
案,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3.99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3.97 元/股,自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 2024 年 6 月 28 日起生效。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不涉及送转股,无需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其中: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回购公司股份 237,6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0.13%,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31.68%,最高成交价为 3.1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06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730,440.18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调整后)上限的 24.53%。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公司股份 296,4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39.52%,最高成交价为 3.1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08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929,342.76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调整后)上限的 31.21%。

截止 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本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
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34,0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
限的 71.20%,最高成交价为 3.1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06 元/股,已支付的
总金额为 1,659,782.94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调整后)上限的 55.74%。

4、除权益分派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
(三)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回购计划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的规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并将所得的资金用于主营业务。

3、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对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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