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13 18:44:21 股吧网页版
ST香之君: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3

珠海市香之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

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

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

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披露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

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第

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
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珠海市香之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或“香之君股份”)、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发起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珠海市香之君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登记注册。原珠海市香之君电子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依法由公司承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珠海市香之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豆蔻路 1 号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

业园科研总部大楼 301 室-086(集中办公区)。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第

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优化创新商业模式,不断以创新的技术研制产品,持续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供优质产品,提供优质服务,使公司取得持续稳定的发展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努力使股东获得最大的经济回报,成为
行业最具影响力的龙头企业。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日用陶瓷制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造、不含烟草成分)销售; 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日用口罩(非医用) 销售;第二
类医疗器械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许可部门申请后,凭许可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按规定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