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公告编号:2020-005
证券代码:835926 证券简称:缴费通 主办券商:广州证券
江西缴费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延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同日披露的《定期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0-005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新修订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规则》文件要求,我公司章程修订案已提交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表决通过。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现提议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如下修订。
原文件:“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江西缴费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树立公司在国内外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发《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 85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证监会公告[2013]1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颁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缴费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修订为:“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江西缴费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树立公司在国内外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发《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 85 号)、《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证监会公告[2013]1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颁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公告编号:2020-005
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缴费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原文件:“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及职业经历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备并披露,发生变更时亦同。上述人员离职无人接替或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并披露。”
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在挂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