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7-09 16:04:13 股吧网页版
茂昂智能:上海茂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09


公告编号:2021-013

证券代码:835935 证券简称:茂昂智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茂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27 日 10:00-11: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1-013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935 茂昂智能 2021 年 7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顺达路 111 弄 85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上海茂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拟推荐陆向东先生、陈东慧女士、顾恬恬女士、张鹤雷先生、余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查,上述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被列入政府部门公示网站公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情形,符合董事任职资格。
(二)审议《关于上海茂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江珊珊女士、施金辉先生担任上海茂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查,江珊珊女士、施金辉先生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被列入政府部门公示网站公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情形,符合监事任职资格。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另外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审议《关于上海茂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议案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决定将公司注册地址由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 500 号 5
幢 213 室改迁至上海市虹口区纪念路 500 号 5 幢 213 室。

(四)审议《关于上海茂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议案

公告编号:2021-013

因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公司章程原第四条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
500 号 5 幢 213 室,邮政编码:200437 拟变更为:上海市虹口区纪念路 500 号
5 幢 213 室,邮政编码:200434。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四);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