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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9-09 15:43:25 股吧网页版
茂昂智能: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09



公告编号:2022-017

证券代码:835935 证券简称:茂昂智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茂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上海茂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375 号)及《关于对上海茂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陈东慧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525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9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9 月 5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茂昂智能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陆向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陈东慧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2-017

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未能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且截至 6

月 30 日仍未履行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 第三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陆向东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陈东慧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6.2 条、6.3 条的

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上海茂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陆向东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陈东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方面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2-017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以后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义务。

针对信息披露违规事实,公司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上海茂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关于对上海茂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陈东慧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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