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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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江西瑞济生物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
告书》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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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释义......3
第一部分 引言...... 5
第二部分 正文...... 7
第一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7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7
二、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情况......14
三、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与公众公司的关系......16
四、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关联方在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买卖公众公司
股票的情况......16
五、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收购事实发生前 24 个月与公众公司之间的交易情况17
第二节 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17
一、本次收购的批准与授权......17
二、本次收购的主要内容......17
三、本次收购前后公众公司的股权变动情况......24
四、本次收购相关股份的限售情况......25
五、本次收购未触发要约收购条款......25
六、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25
第三节 收购目的和后续计划......26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26
二、本次收购的后续计划......26
第四节 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的影响......27
一、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27
二、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影响......28
三、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29
四、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29
五、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的影响......29
六、本次收购对公众公司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影响......29
第五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以及约束措施......31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收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 31
二、收购人未能履行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34
第六节 关于本次收购的信息披露...... 34
第七节 参与本次收购的中介机构...... 35
第三部分 关于本次收购的结论性意见......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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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瑞济生物、公司、公众公
指 江西瑞济生物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挂牌公司
收购人 指 楼国梁
鑫冀合伙企业/一致行动 上海鑫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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