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30
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836027 证券简称:金晟环保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交所上市,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在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
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编号:GF2022120021)。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详见北京证券交易 所网站链接。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363
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1 月 3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浙江金
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
函 》 ( 详 见 北 交 所 官 网
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363)。
(三)中止审核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
请文件引用的财务报告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鉴于财务报告即将
过期,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 核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并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获审批通过。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北京证券交易所 申请恢复审核。
(四)恢复审核
鉴于前述中止审核的情形已消除,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
公告编号:2023-029
规定,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对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2023 年 6 月 29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在业务系统中将公司本次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状态调整 为恢复审核。
二、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 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 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由于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的 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恢复北交所上市审查的申请。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