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8
公告编号:2023-041
证券代码:836027 证券简称:金晟环保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交所上市,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在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
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编号:GF2022120021)。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详见北京证券交易
所 网 站 链 接 。
公告编号:2023-041
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363
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1 月 3 日停牌。
(二)收到审核问询(及提交回复)
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浙江金
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 函》。
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金晟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 函》。
以上内容详见北交所官网:
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363
(三)中止审核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
请文件引用的财务报告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鉴于财务报告即将
过期,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 核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并于 2023 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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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1 日获审批通过。
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财务报告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鉴于财务报告即将过期,公司特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北交所上市
审查,并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获审核通过。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
快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
(四)恢复审核
2023 年 3 月 28 日申请的中止审核的情形已消除,根据《北京证券交
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 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 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对浙江金晟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审核。2023 年 6 月 29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在业务系统中将公司该次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状态 调整为恢复审核。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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