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9
公告编号:2023-047
证券代码:836027 证券简称:金晟环保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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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公告编号:2023-047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3 日 14: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027 金晟环保 2024 年 1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公告编号:2023-047
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编号:2023-046)。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
公告编号:2023-047
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4 年 1 月 13 日 14:00
(三)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建敏;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安洲
街道艺城二路 28 号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电话:0576-
87724788
(二) 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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