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11 16:19:30 股吧网页版
金晟环保: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11


证券代码:836027 证券简称:金晟环保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
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同时进行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6 日 9:30

2、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 15:00—2024 年 3 月 26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
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027 金晟环保 2024 年 3 月 2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 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为发展需要,拟在四川省兴文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 4 万吨环保纸浆模塑制品项目,项目总投资4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05亿元、流动资金 9500 万元。计划分二期建设,其中第一期投资约 19726.26 万元,建成 《1.7 万吨的环保纸浆模塑制品生产线项目》,项目计划在 4 年内完成达产。

项目总用地约 100 亩,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 5.6 亿元、利
润 9877 万元,税金 2402 万元。其中一期建成后,实现销售收入 2.38 亿元、
利润 2784 万元。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在当地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金晟竹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需要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等均以工商登记机关实际核准为准),拟注册资金 5000 万元。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