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36027 证券简称:金晟环保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需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在认真查阅了相关资料和听取相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现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的新加坡子公司向其少数股东 New Quantum Holdings Pte.
Ltd.购买 HDPE Oxium 商品及代管服务费的外包业务,是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30
二、《向银行融资及实际控制人夫妇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拟批准公司总融资额度为44,985 万元,其中需要实控人提供保证额度为 37,050 万元,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含由实控人同时提供保证的借款)为 23,000万元的议案,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的银行借款由控股股东张平、吴林泳作为保证人对本公司银行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竺素娥、李有星、曲亮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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