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36027 证券简称:金晟环保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 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为 162,027,713.8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1,390,820.24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93,000,0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93,00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7,900,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公告编号:2024-025
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
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目前总股本为 93,000,000 股,拟以权
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留存利润能满足公司生产经 营发展的需要。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24-025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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