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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08 15:42:18 股吧网页版
深蓝股份:股东大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08


证券代码:836050 证券简称:深蓝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深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议
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深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深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的议事行为和程序,保证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深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深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和《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召开股东大会,以确保股
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和《章程》以及本《规则》所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行使。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100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行使权力的主要途径。

第六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五)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第八条 公司发生的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的对外投
资、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重大融资、对外捐赠和关联交易事项须由股东大会通过。

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九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
第十条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
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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