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09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36050 证券简称:深蓝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深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深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 次 权 益 分 派 基 准 日 合 并 报 表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7,975,110.8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8,626,881.71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400,000.0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
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
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1.8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7 日
公告编号:2023-024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1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17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六、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五和大道 4012 号元征科技厂区 2 号
厂房 202
联系人:黄秀萍
电话:0755-26616655
传真:0755-26617755
七、备查文件
《深圳市深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深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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