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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4 15:55:22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浙江
澳大利亚对华镀铝锌板作出双反新出口商复审终裁

2024年6月1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33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与科技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出口商Zhejiang Huapu Eco-Friendly Materials Co Ltd的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镀铝锌板(Aluminium Zinc Coated Steel)作出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新出口商复审终裁,决定对该企业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其暂定倾销有效税率(IDD)以最低限价计算,当涉案产品实际出口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时征收反倾销税;暂定反补贴有效税率(ICD)为0.4%(按产品出口价格的比例计算)。该措施自2024年2月23日起生效。(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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