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07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6075 证券简称:三禾生物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浙江三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三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续聘 2023 年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继续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详情见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
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浙江三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0),该事项经公司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浙江三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变更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作为浙江三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禾生物”)2023 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李海成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三禾生物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海成工作调整,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质量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现委派江晓云为项目质
公告编号:2024-004
量复核人员,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 ,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 本次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信息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江晓云:2014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3 家。
三、 项目质量复核人的独立性及诚信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江晓云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 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产生影响。
五、 备查文件
《关于变更浙江三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
浙江三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