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836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4-046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10: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15:00—2024 年 5 月 15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077 吉林碳谷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审议《202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的经营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编撰完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3)。
审议《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审议《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拟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签约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登载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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