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电话)TEL: (010)88356126
(传真)FAX: (010)88354837
(邮编)POSTCODE: 100044
(地址)ADDRESS: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 4 层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关于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
中准专字[2024]2227 号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吉林碳谷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签发了中准审字[2024]2089 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的要求,吉林碳谷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吉林碳谷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吉林碳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重大不一致的情况。除了对吉林碳谷公司实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吉林碳谷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吉林碳谷公司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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