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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0 16:57:12 股吧网页版
君逸数码: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10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二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董事会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八章信息披露
第九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一章通知
第十二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三章修改章程
第十四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四川君逸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成都市高新工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 51010900010370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 288 号迈普大厦 13 楼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240 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信经营、协作共赢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舞台设备施工安装;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光通信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元器件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安防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安防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该具有同等权
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款。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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