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36109 证券简称:山由帝奥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江苏山由帝奥节能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山由帝奥节能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江苏山由帝奥节能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后,我们认为: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08
二、 《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资料,并将有关情况进行询问后,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山由帝奥节能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蔡桂如、陈尚
202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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