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9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6109 证券简称:山由帝奥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江苏山由帝奥节能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否决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山由帝奥节能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和授权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3,436,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3.1337%。
二、 否决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否决《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需要,确保公司各项经营业务的平稳、顺利进行,2023 年年度公司利润不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 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反对股数
33,436,7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否决议案的原因
公告编号:2024-016
关于权益分配事项存在两个不同提案,与会股东充分讨论并认真审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提案时间表决,审议否决议案(五)《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议案(九)《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临时议案》。
四、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东大会否决议案的情况,是出席会议股东基于慎重考虑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
(一)《江苏山由帝奥节能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文德(常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山由帝奥节能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山由帝奥节能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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