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芜湖跃飞新型吸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芜湖跃飞新型吸音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跃飞股份系为王黎明、陈爱连、潘作豪、厉少清、李爱民、郑汉和等六位
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29 日,企业类型为股份公司
公司是由王黎明、陈爱连、潘作豪、厉少清、李爱民、郑汉和六位自然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567516737K。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芜湖跃飞新型吸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英文名称:WUHU YUEFEI SOUND-ABSORBING NEW MATERIAL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 21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562.868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销售总监、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进一步发挥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开发和市场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创建一流企业,争取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股东创造良好的投资收益,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新材料和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检验检测服务。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的股票采取记名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
第十八条 公司系于 2010 年 12 月 29 日由王黎明、陈爱连、潘作豪、厉少
清、李爱民、郑汉和六位自然人出资 2000 万元发起设立,每股面值 1 元。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发起人姓 认缴情况 实缴情况
名(或名 认购的股份 出资 出资 认购的股份 出资 出资
数(单位: 方式 时间 数(单位: 方式 时间
称) 万股) 万股)
王黎明 890.00 货币 2010.12.23 890.00 货币 2012.12.21
陈爱连 791.60 货币 2010.12.23 791.60 货币 2012.12.21
厉少清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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